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 1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
若是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么你要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呢?以下是关于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1】
原告::____设计院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支付设计费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元;
2、支付违约金____元(或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元至今未付。
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贵院,请求**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 致
_____人民**
具状人:____设计院(盖章)
法定**人: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1.法律特征(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结果、原则上合同义务人向合同**人承担、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约定)
2.构成要件:
a.违约行为(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履行迟延、预期违约)
b.损失(仅限财产损失)
c.因果关系
d.过错(一般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适用2类:上级、第三人)
3.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2011年3月30日
一、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指员工非因客观原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订立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应发生的后果。
2、这种后果或表现为继续履行义务,或表现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3、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导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消灭。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二、违反劳动合同法案例、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违反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根本违反合同
1、违反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3、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4、如果卖方已经根本违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69条规定的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各项规则,并不损害买方因卖方根本违约而可以采取的各种救济方法。
5、如买方有权采取撤销合同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或降低价款、请求损害赔偿等。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公司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7、公司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2】
张雷律师按:公司设立时,股东向公司出资,或为货币、或为实物,或为其他可以估价并**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不论是何种形式出资,都应当将权属转移给公司。
如果股东签订了公司章程后,却不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基于合作协议、公司章程,承担违约责任;成立后的公司也可以**未出资的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
关于此点,本案例予以评析。
案例评析
1995年之前,盛某达公司(化名)一直是一家产权不清、股东不明的股份制企业。
1995年,盛某达公司终于进行了改制,原股东重新签订了《公司章程》。
其中明确约定,股东之一的被告房管所应当出资300万元,出资形式是以房管所所有的(也是盛某达公司现在正在使用的)土地和房产作价300万元入股,占股本的34%。
(张雷律师:企业改制,自然要厘清产权问题,盛某达公司虽然之前一直使用着被告房管所的土地和房产,但该土地和房产并未登记在盛某达公司名下。
改制后,相当于重新入股,被告房管所应当将其名下的土地和房产转移给盛某达公司。)
但从盛某达公司的全部股东重新签订了《公司章程》后,被告房管所一直未能将争议的土地和房产过户登记给盛某达公司。
因为被告房管所虽然实际拥有该土地和房产,但其却未能及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没有办理国有资产入股的相关审批手续,导致过户手续无**理。
(张雷律师:不论股东未能出资的原因是什么,既然其作为股东,就应当承担出资的法律义务。
本案,即使是因为房管所不能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能办理国有资产入股的相关手续,但这一些列理由均属其股东个人之事,不能对抗公司和其他股东要求其补足出资的请求。)
盛某达公司实际运营期间,多次召开了股东大会,被告房管所也实际出席了大会并在股东签字处签有印章和负责人的签字。
鉴于被告房管所实际是盛某达公司的股东,掌握着公司34%的股权,为了妥善解决其未能出资的问题,被告房管所也曾与案外人签订过股权转让协议,
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案外人,并由案外人直接将出资款打入盛某达公司的账户,以冲抵被告房管所的出资额。
但后因为转让国有股权行为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也不了了之。
(张雷律师:被告房管所虽然没有出资,但仍享有公司股权。
只不过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一直没有履行罢了。
不过股权转让,既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国有资产的转让,也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直到2004年03月,盛某达公司使用的该房屋被拆除,该土地使用权被划拨给其他单位。
所以,被告房管所至此彻底不能够再以该房屋和土地向盛某达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了。
经过多年的协商,未果,盛某达公司向****了被告房管所,要求被告房管所将300万元的出资款注入到盛某达公司名下,并承担自签订《公司章程》日起的利息。
(张雷律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盛某达公司可以**股东,要其补足出资。
其他股东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被告追究其违约责任。)
庭审中,被告房管所提出,其十多年未参与盛某达公司的经营管理,更未参与企业的分红,根据民事**义务对等的原则,盛某达公司无权要求房管所出资和承担利息。
最终**判决,盛某达公司是合法改制成立的企业,各股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
被告房管所多次参加股东大会并签章,且公司章程中亦明确约定其为公司股东,故其股东身份应予确认。
被告房管所应当将土地和房屋作为实物资产向盛某达公司出资,应将实物资产的产权过户至盛某达公司名下,
在上述房屋和土地存在出资客观不能或者法律不能的情况下,盛某达公司应当以其他方式补足其出资,但其未履行出资义务。
故判决被告房管所以现金300万元的方式补足其出资。
至于其利息部分,则不予**。
(张雷律师:股东出资是指公司在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出资责任。)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3】
原告:吴##,男,汉族,19##年1月##日出生,住贵州省盘县。
被告:房##,女,汉族,19##年1月##日出生,住贵州省盘县。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房#履行扶养原告的义务。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房##于198#年6月#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男一女。
199#年2月#日生一女孩吴#,199#年7月#日生一男孩吴##。
婚后双方一直经营白糖生意,经过十多年在双方的努力下,业务不断扩大,并在盘县###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房号为3幢10403。
200#年11月原告因突发脑溢血住院,住院一个多月后在没有完全治疗康复的情况下,被告终止支付医药费迫使原告出院。
出院以后在200#年7月被告将原告送到原告母亲家中生活,两个孩子也在原告母亲家生活。
并且将原告的证件及夫妻共同财产**在其手中,原告平时看病的费用与生活费被告也拒绝支付。
现在原告的病情在不断加重,被告拒绝给原告支付医疗费,也不给支付生活费。
原告母亲现在年龄已大,体弱多病,无法扶养原告及其两个子女。
原告要求被告将其接回家**同居住。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现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请求被告**履行扶养义务。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阅读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1)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 (菁选2篇)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1
一、有三处规定
1、发起人另行募集股份:股份公司认股人到期未缴纳出资,经发起人催缴后逾期仍不缴纳,发起人可以向他人另行募集股份(《公司法解释(三)》第6条);
2、对股东**进行合理限制: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进行合理限制(《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
3、**股东资格:对瑕疵出资股东,经公司催缴后仍不履行的,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其股东资格(《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
二、分析和应用
1、【1】和【3】异曲同工,【1】针对股份公司,【3】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份公司的资合性看,向他人募集股份也就是否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以有限责任公司重视人合性的特点看,**股东这一身份是非常严厉的措施,所以限定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两种情形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部分出资的股东是不能适用该规则的。【1】规定了**股东资格后具体做法,找其他人募集;【3】没有说**股东资格后,未出资部分怎么处理,但一般**会释明:要么公司减资,要么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这部分出资。在下面这个案例中,**将【1】和【3】结合起来使用。
黄冲与湛江市沪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张庆超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中,**认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发起人可对该股份另行募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现类似违约情形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作出规定。但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守约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在不违反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前提下,也应赋予有限责任公司同样的救济途径,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其他股东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该股东的认缴资格,由其他股东另行认缴。
(二)【2】限制股东**的前提是“合理”,股东未出资部分占认缴出资的20%,公司对其新股认购权中的80%进行限制,就属于不合理。既然对股东**进行限制对应的是股东出资义务,那么未出资占认缴出资的比例与限制的比例最好能相互对应。
(三)【2】中仅是对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三种**进行限制,还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股东**也可以限制呢?从法条看,罗列出的股东**都指向了股东自益权(表明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未指向共益权(表明股东的身份性和支配性)。实务中对表决权的限制常成为争议的焦点,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经济民*利,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亦兼有保障股东自益权行使与实现之功能,具有双重性。公司可以对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进行合理限制,但对股东表决权限制需要通过公司章程的明确约定或者股东会决议。不对共益权进行限制的原因是,股东身份在,共益权就在,瑕疵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般不会因为出资的瑕疵而被否定。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2
一、有三处规定
1、发起人另行募集股份:股份公司认股人到期未缴纳出资,经发起人催缴后逾期仍不缴纳,发起人可以向他人另行募集股份(《公司法解释(三)》第6条);
2、对股东**进行合理限制: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进行合理限制(《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
3、**股东资格:对瑕疵出资股东,经公司催缴后仍不履行的,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其股东资格(《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
二、分析和应用
1、【1】和【3】异曲同工,【1】针对股份公司,【3】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份公司的资合性看,向他人募集股份也就是否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以有限责任公司重视人合性的特点看,**股东这一身份是非常严厉的措施,所以限定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两种情形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部分出资的股东是不能适用该规则的。【1】规定了**股东资格后具体做法,找其他人募集;【3】没有说**股东资格后,未出资部分怎么处理,但一般**会释明:要么公司减资,要么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这部分出资。在下面这个案例中,**将【1】和【3】结合起来使用。
黄冲与湛江市沪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张庆超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中,**认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发起人可对该股份另行募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现类似违约情形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作出规定。但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守约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在不违反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前提下,也应赋予有限责任公司同样的救济途径,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其他股东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该股东的认缴资格,由其他股东另行认缴。
(二)【2】限制股东**的前提是“合理”,股东未出资部分占认缴出资的20%,公司对其新股认购权中的80%进行限制,就属于不合理。既然对股东**进行限制对应的是股东出资义务,那么未出资占认缴出资的比例与限制的比例最好能相互对应。
(三)【2】中仅是对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三种**进行限制,还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股东**也可以限制呢?从法条看,罗列出的股东**都指向了股东自益权(表明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未指向共益权(表明股东的身份性和支配性)。实务中对表决权的限制常成为争议的焦点,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经济****,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亦兼有保障股东自益权行使与实现之功能,具有双重性。公司可以对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进行合理限制,但对股东表决权限制需要通过公司章程的明确约定或者股东会决议。不对共益权进行限制的原因是,股东身份在,共益权就在,瑕疵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般不会因为出资的瑕疵而被否定。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2)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精选二篇)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 1
一、有三处规定
1、发起人另行募集股份:股份公司认股人到期未缴纳出资,经发起人催缴后逾期仍不缴纳,发起人可以向他人另行募集股份(《公司法解释(三)》第6条);
2、对股东**进行合理限制: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进行合理限制(《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
3、**股东资格:对瑕疵出资股东,经公司催缴后仍不履行的,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其股东资格(《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
二、分析和应用
1、【1】和【3】异曲同工,【1】针对股份公司,【3】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份公司的资合性看,向他人募集股份也就是否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以有限责任公司重视人合性的特点看,**股东这一身份是非常严厉的措施,所以限定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两种情形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部分出资的股东是不能适用该规则的。【1】规定了**股东资格后具体做法,找其他人募集;【3】没有说**股东资格后,未出资部分怎么处理,但一般**会释明:要么公司减资,要么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这部分出资。在下面这个案例中,**将【1】和【3】结合起来使用。
黄冲与湛江市沪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张庆超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中,**认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发起人可对该股份另行募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现类似违约情形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作出规定。但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守约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在不违反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前提下,也应赋予有限责任公司同样的救济途径,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其他股东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该股东的认缴资格,由其他股东另行认缴。
(二)【2】限制股东**的前提是“合理”,股东未出资部分占认缴出资的20%,公司对其新股认购权中的80%进行限制,就属于不合理。既然对股东**进行限制对应的是股东出资义务,那么未出资占认缴出资的比例与限制的比例最好能相互对应。
(三)【2】中仅是对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三种**进行限制,还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股东**也可以限制呢?从法条看,罗列出的股东**都指向了股东自益权(表明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未指向共益权(表明股东的身份性和支配性)。实务中对表决权的限制常成为争议的焦点,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经济****,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亦兼有保障股东自益权行使与实现之功能,具有双重性。公司可以对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进行合理限制,但对股东表决权限制需要通过公司章程的明确约定或者股东会决议。不对共益权进行限制的原因是,股东身份在,共益权就在,瑕疵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般不会因为出资的瑕疵而被否定。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 2
一、下表列明了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的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主体的对应关系
注:原《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应予**。自2014年3月1日起,上述条文已经***,该条款也是最高人民**修订《公司法解释(三)》时唯一做出实质性修改的条款。
二、公司和其他股东属于公司内部主体,债权人属于公司外部主体,根据公司法“内外有别”的原则,上述三者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方式不同:
(一)公司和其他股东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责任,满足股东有瑕疵出资行为即可,范围是未出资部分和抽逃出资部分;
(二)债权人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情形中,公司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体承担的是在公司承担完责任后的第二位责任,责任范围是(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剩余部分和(2)瑕疵股东未出资的本息范围部分的重合部分。(换句话说债权人必须先找公司,再找责任主体。那么在认缴制下,债权人的保护成为了一个棘手问题,因为违反出资义务的认定与出资期限相关,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某股东的出资期限有一段比较长时间,那么债权人会有一个等待期,同时要面对等待期里产生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等待期后债权人才能要求未尽出资义务的某股东承担责任)
三、促使股东出资的其他规定
(一)诉讼时效抗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期限的限制;
(二)身份抗辩:不得以自己是名义股东来抗辩出资义务;
(三)加重未尽出资义务股东的举证责任:对出资义务产生争议的案件,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合理怀疑证据即可,由被告股东对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四)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
(五)人民**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六)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可以裁定追加、变更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3)
——民事**状(民事债务)实用一份
民事**状(民事债务) 1
民事**状(民事债务)范文
引导语:民事债务,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篇关于民事**状(民事债务)优选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事**状【一】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民事**状【二】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 讼 请 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现诉至贵院望**予以裁判。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
**人: 杨某
xx年xx月xx日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4)
——民事债务**状实用4份
民事债务**状 1
民事债务**状范文
引导语:一直以来,关于债务纠纷的民事**状应该如何书写,这是人们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今天,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就债务纠纷提供一个民事**状参考范例,欢迎阅读与参考!
范文一: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范文二: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 讼 请 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现诉至贵院望**予以裁判。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
**人 杨某
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原告:张--,男,汉族,1979 年 5月5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区--街8号,现住泰安市岱岳区--小区3号楼2单元402室。
被告:郑--,男,汉族,1961 年8 月2 日出生,现住泰安市--宿舍楼东单元2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61080----
被告:郑--,女,汉族,1967 年 8 月17 日出生,现住泰安市--宿舍楼东单元2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670817----
被告:郑--,男,汉族,1985 年 9 月1日出生,现住泰安市--宿舍楼东单元2楼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850901---- 电话:1361538-----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判令被告郑--、郑--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60万元,被告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及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3月10日,被告郑--、郑--向原告借款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如到期不还,自愿将商场巷---宿舍南楼东单元2层东户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赔付给张永,担保人为被告郑--。有字据为证。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不当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讼,请贵院**从速判决。
此致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
0
范文四:
原告:胡**,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 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0755-612000000 10000415516
被告: 蔡**,男,汉族,1982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2012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2012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12年7月22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201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1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13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13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13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民事债务**状 2
民事债务**状范文两篇
引导语:民事债务是本于**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事债务**状范文两篇,欢迎阅读与参考!
民事债务**状范文
民事**状【一】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 致
xxxx人民**
原告人:xx
xx年x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民事**状【二】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 讼 请 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现诉至贵院望**予以裁判。
此 致
xxxx人民**
原告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债务**状 3
民事债务**状范文推荐
引导语: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两篇关于民事债务**状推荐范文,给大家参考借鉴。
民事债务**状范文
民事**状【一】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 致
_____人民**
原告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民事**状【二】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 讼 请 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现诉至贵院望**予以裁判。
此 致
_____人民**
原告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民事债务**状 4
关于民事债务**状范文
引导语:民事债务,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称之为-债务纠纷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事债务**状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事债务**状范文
民事**状【一】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民事**状【二】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 讼 请 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现诉至贵院望**予以裁判。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
**人:杨某
xx年xx月xx日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5)
——一份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民事判决书汇总一篇
一份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民事判决书 1
一份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
(2011)芙民初字第XXX 号
原告张三。
委托**人黄峰,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四。
委托**人王五。
封及进行第二次抵押贷款所花去的办理费用45000 元;3 、张三需承担诉讼费5000元。
此后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李四从XX省XX市飞往XX市与张三一步协商。后因过户税费的负担事宜协商不成,双方最终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张三遂要求李四返还已经转账的5 万元。李四则要求张三赔偿从XX市飞往XX市协商房屋买卖事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及相关损失。双方就此协商不成,酿成纠纷,形成诉讼。
关于张三于2011年1 月6 日向李四的**农业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存入的5 万元款项的性质,张三主张系预付购房款,并认为在双方因过户税费负担事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李四理应归还。张三为证明如上主张,提交双方曾经发生的来往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手机短息显示:
2011年1 月6 日15时37分,从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已打款,请查收”。
2011年1 月6 日15时57分,从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收到,谢谢”。
2011年1 月13日9 时47分,从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你发来的信息已看!谁过分你本人恐怕不会明白……总之,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XXXXX 号房不卖了,是你的**,我并不强求,但是,我要提示你的是:我打给你的伍万元房子预付金请你今天务必将此款退回到我的账户上!这也是我的**……!**农业银行账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为:张三!”。
2011年1 月16日17时31分,从李四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发送至张三的手机号XXXXXXXXXXX ,内容:“因个人的不成熟及公司事务给你们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歉意。”
李四则主张该5 万元系购房定金,双方最终协商不成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原因就在于张三不讲诚信,因而已付购房定金不应返还,并认为张三应当承担李四因与张三买卖房屋事宜而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等损失,为此提供了飞机票、住宿费等票据作为证据。
双方没有签订金额为5 万元的书面定金合同。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银行汇款凭证、手机短信、费用票据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张三与李四就买卖房屋XXXXX 号房一事友好协商,达成了房屋总价款232 万元、先付5 万元的共识。张三依约给付了李四购房预付款5 万元。此后,双方因房屋过户税费负担事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以至于最终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过户房屋。在此情况下,依照《*******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规定,李四应当将预付购房款5 万元退还给张三。因此张三关于返还预付购房款5 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
李四辩称本案讼争的5 万元款项系购房定金,并且认为双方最终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系张三不讲诚信造成,因而不应退还。对此本院认为,《*******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本案中双方并未签订金额为5 万元的书面定金合同。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本案所涉的5 万元款项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定金性质,因而不是定金。相反,双方关于本案所涉5 万元的协商过程足以表明系预付购房款。因此李四有关本案所涉5 万元系定金的辩称意见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应不予**。
李四辩称双方在交易中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等经济损失应当由张三承担。对此本院认为,如此要求系对张三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要求,与本案张三根据附随义务规则要求返还预付购房款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因而本院在本案中不予**,当事人可以另行解决。
综上所述,依照《*******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李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张三预付购房款50000 元。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的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沙市中级人民**。
**员钟建林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员黄可
注:**受理本案后,鉴于双方争议的标的并不大,法官于是在张三和李四之间来回做了很多次调解工作,竭诚希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遗憾的是,双方因意见分歧太大,最终还是未能调解成功,以至于**不得不作出判决。
比较有意思的是,本案一审宣判时,被告李四的委托**人王五代为签收了判决书。就在签收判决书后的当天,王五致电**称,经向远在外地的'李四报告,李四表示愿意接受判决结果,不会再上诉,但希望当天就能领取扣除判决义务款项51095 元之后的财产保全担保款余额3905元。法官回复表示还是要等到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限,当事人没有上诉,一**决生效后才能办理上述款项的给付手续。李四一方没有异议。一**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张三、李四及财产保全担保人同时来到**,共同办理了上述判决义务的给付手续及余款退还手续。
感谢当事人对本案法律事实的尊重!
感谢当事人对人民**民事**工作的理解和**!
附:关于自觉履行(2011)芙民初字第XXX 民事判决的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2011)芙民初字第XXX 民事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愿意自觉履行上述判决。现将与实际履行有关的事宜报告如下:
在张三申请财产保全过程中,一开始是冻结了李四的一套房屋。后李四为了解冻房屋,提供现金到**账上作担保。由于李四身处外地办事不便,实际交至**账上的55000 款项,是李四委托其朋友赵六交的,因而**出具的收据上交款人姓名也是赵六。在赵六向**交纳55000 元后,李四在第二天就另行将55000 元给付了赵六,因而如今在**账上的55000 元担保款,已实际是李四自己的款项。
根据已经生效的(2011)芙民初字第XXX 民事判决,李四应当给付张三购房预付款50000 元、诉讼费1095元,合计51095 元。现李四主动履行上述判决,愿意从自己在**账上的55000 元款中给付张三51095 元,余款3905元,则由李四的全权**人王五办理手续领取支票即可。
张三受领李四给付的执行款50195 元,由全权**人黄峰律师代为办理手续领取支票。
特此报告。请予准许。
原告方:张三
被告方:李四
财产保全担保人:赵六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6)
——房屋民事**状范本一份
房屋民事**状 1
房屋民事**状范文
导语:**状的用途是当双方谈判破裂的时候,运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房屋**状范文: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电话:xxxxxxx;
被告:贾,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身份证号:xxxxxxx,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xxx所居住的,建筑面积xxx,坐落于佳木斯市万达广场X楼XXX房屋归原告所有;
2、判令被告立即**上述涉案房屋;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 月 日原告xxx与被告xxx约定由原告出资xxx元购买涉案房屋,暂时由被告居住使用,原、被告立下书面协议。后因双方之间发生纠葛,原告要求被告倒出房屋,被告拒不配合。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立即**倒出,特向贵院提**讼,请求**判决。
此致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
房屋**状范文:
原告: ,男,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址:福州市台江区,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1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告二:,女,汉族,住址:
被告三:,女,汉族,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八分之五份额归原告所有。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 [榕房权证R字第1024656号,建筑面积86.57平方米,附属间建筑面积8.96平方米](以下简称讼争房屋)为原告与。。。的夫妻共同财产。。。。(年12月24日出生)于200。年***日去世,未留下遗嘱处分讼争房屋其享有的二分之一的份额,**律规定应由其配偶(原告。。。)、子女(被告。。。、。。。、。。。)、父母(先于。。。去世)法定继承讼争房屋。。。享有的份额。原告和三被告按法定继承每人继承讼争房屋八分之一的份额。讼争房屋为原告与。。。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享有讼争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额。因此原告共享有讼争房屋八分之五的份额。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贵院**,请**判如诉请。
此致
台江区人民**
附:本诉状副本三份
**人:
年 月 日
民事**状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用一份(扩展7)
——版刑事附带民事**状实用一份
版刑事附带民事**状 1
2017版刑事附带民事**状
刑事附带民事**状应该怎么书写,书写这份2017版刑事附带民事**状应该注意什么呢?在此,小编分享2017版刑事附带民事**状范文给大家,请参考!
2017版刑事附带民事**状【1】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xx,男,21岁,汉族,古县岳阳镇下冶村村民,住该村。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田x,男,19年 月 日出生,汉族,临汾市尧都区人,现住古县古阳镇古阳街。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刘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古县旧县镇人,现住古县古阳镇古阳。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解xx,男,19年 月 日出生,汉族,古县人,现住古县古阳镇热留村。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扈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古县岳阳镇人,现住古县岳阳镇九倾垣村。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人,
诉 讼 请 求
1、请求**追究被告人田x、刘洋xx解xx、扈xx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请求**判令被告人田x、刘xx、解xx、扈xx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原告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残疾赔偿金(待伤残鉴定后确定)、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万元。
事 实 和 理 由
2009年10月20日晚11时许,附带民事被告人田x、刘xx、解xx、扈xx在古县中小企业局附近二中路口因琐事持理发剪刀等凶器将原告人、郑xx、卫xx刺伤,造成原告人与郑xx重伤害、卫xx轻伤害。
原告人受伤后被送往古县惠民医院抢救,第二天被转到古县人民医院,医院诊断为:脊髓损伤、腰背部多处刀刺伤,右眼睑皮肤裂伤。
原告在古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7天,住院期间先后在临汾第四人民医院、临汾开发区新立医院、临汾动力机械厂职工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8642.18元、交通费4113.3元、住宿费2100元。
至今原告不能正常行走,还需继续治疗。
被告人田x、刘xx、解xx、扈xx的故意伤害**行为,使原告人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讼,要求**严惩被告人田x、刘xx、解xx、扈xx的**行为,同时要求各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共计23万元。
此 致
古县人民**
具状人:范xx
2010年4月10日
法律问题:1、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书写刑事附带民事**状时,如何列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2、在同一案件中,同一律师是否可以同时**几个受害人?
刑事附带民事**状(范文)【2】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关XX,男,1984年5月2日生,汉族,住四川省德昌县XX村15号。
身份证号:513424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王XX,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剑川县人,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诉讼请求:
一、**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42416.82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夜来香”美容美发店消费。
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
被告人王XX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关XX拳打脚踢,进行殴打。
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剑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 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2、 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0﹒5米。
经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关XX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13476.00元、医疗费3090﹒82元、误工费2250.00元、护理费5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0元、营养费500.00元、交通费1000.00元、鉴定费 110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00元等,共计 42416.82元。
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应由被告王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馗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